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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C政策63>NYC退伍军人房地产税减税优惠政策指南
发布日期: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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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概述

本政策由纽约市财政局(NYC Department of Finance, DOF)负责统筹实施,旨在为符合资格的退伍军人及其相关亲属提供房地产税减免优惠,减轻其住房经济负担。

适用对象

符合资格的退伍军人、退伍军人的配偶、战亡军人的未再婚遗眷,以及战亡军人的父母(金星军人父母)。

优惠核心信息

1.  福利生效时间:若在每年3月15日前提交申请,且申请通过,优惠福利将自同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若3月15日恰逢周末或法定假日,申请截止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优惠税率分类:减税优惠的具体税率根据申请人的退伍军人身份确定,共分为基本型、战斗型和残障型三种类型,不同类型对应不同的减免力度:基本型针对战时服役退伍军人提供15%的评估价值减免,战斗型在基本型基础上额外增加10%减免(含远征勋章获得者),残障型则根据退伍军人的服役相关残障等级,额外提供相当于残障等级一半的评估价值减免,具体限额由征税辖区规定。

3.  补充说明:自2025年12月起,冷战时期服役的退伍军人可申请替代退伍军人豁免优惠;若申请人目前享受“合格资金豁免”(无需以房产为主要住所,针对使用养老金、奖金等资金购房的退伍军人),且希望转为本次优惠,需确认房产为其主要住所,转换后将永久失去“合格资金豁免”资格。

二、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全部问题均需回答“是”),方可申请本次房地产税减税优惠:

1.  所有权条件:申请人目前是该房地产的契据所有权人、所有权人的配偶,或所有权人的未再婚遗眷;若为合作公寓,需为公寓股份持有人。

2.  住所条件:该房地产是申请人的主要住所(替代退伍军人豁免优惠明确要求房产为申请人主要住所)。

3.  服役条件:申请人需为曾在美国军队服役,且参与过下列战役之一的退伍军人(含符合条件的冷战时期服役军人),具体战役及服役时间如下:

  波斯湾战争(含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1990年8月2日至今

  越南战争:1955年11月1日至1975年5月7日

  朝鲜战争(韩战):1950年6月27日至1955年1月31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1941年12月7日至1946年12月31日

  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战):1917年4月6日至1918年11月11日

  冷战:1945年9月2日至1991年12月26日

4.  其他要求:退伍军人需提供光荣退伍证明(如DD-214表格、退伍文件等),或纽约州退伍军人服务部出具的符合相关福利资格的证明文件;残障退伍军人需额外提供退伍军人管理局出具的残障等级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申请、邮件申请或当面申请三种方式之一提交申请,三种方式的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便捷方式办理:

(一)线上申请(推荐方式)

线上申请为最快、最便捷的方式,申请人可随时保存进度、查询申请状态,并接收电子通知。具体流程:

1.  确认申请时间:需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线上提交(截止日期顺延规则同上);线上申请系统通常在初秋开放,开放后可随时填写至截止日期。

2.  准备申请材料:提前查询并准备好房产所属的行政区域、街区和地段信息(Borough, Block and Lot, 简称BBL),该信息可通过纽约市财政局房地产搜索工具(Property Address Search)查询获取;同时准备好退伍证明、残障证明(如有)等相关文件电子版。

3.  提交申请:登录纽约市财政局指定线上申请平台,注册或登录账号后,根据自身住房类型填写对应申请表——普通住宅填写退伍军人初次线上申请表合作公寓填写合作公寓专属线上申请表,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文件并提交。

4.  后续查询:提交后可通过线上平台查看申请状态,接收申请提交、审核、审批结果及补充材料通知。

(二)邮件申请

邮件申请以邮戳日期为准,需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具体流程:

1.  确认申请时间:申请表邮戳日期需在每年3月15日前(截止日期顺延规则同上),逾期将无法享受当年7月1日起的福利。

2.  获取并填写申请表:可通过纽约市财政局官网下载“退伍军人房地产税减免初次申请表”,也可拨打311(或212-NEW-YORK,即212-639-9675)申请邮寄申请表;填写时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房产信息(含BBL信息)及服役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完整无误。

3.  备齐相关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与必要证明文件(退伍证明、残障证明如有、房产所有权证明等)一并整理,确保材料齐全——若资料不完整,申请将不予受理。

4.  邮寄提交:将整理好的申请表及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建议使用挂号信(可获取邮寄回执),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Finance
P.O.BOX 311
Maplewood, NJ 07040-0311

5.  后续通知:财政局收到申请后,将发送确认信函,审核完成后(通常90天内)会发送审批结果信函或补充材料通知。

(三)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亲自前往纽约市财政局各业务中心(Department of Finance Business Center)现场办理申请,具体要求:

1.  预约建议:为减少等待时间,建议提前在线预约办理时间。

2.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所有权证明、BBL信息、退伍证明、残障证明(如有)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地点及时间:各业务中心周一至周五8:30至16:30开放,具体地址如下:

 布朗克斯区:3030 Third Avenue, 2nd floor(位于东155街与东156街之间),NY 10455

 布鲁克林区:210 Joralemon Street(位于Court街与Adams街之间),NY 11201

 曼哈顿区:66 John Street(位于Dutch街与William街之间),NY 10038

 皇后区:144-06 94th Avenue(位于Liverpool街与Sutphin大道之间),NY 11435

 史泰登岛区:350 St. Marks Place, 1st floor(位于Hyatt街与Victory大道之间),NY 10301

4.  现场办理:到达业务中心后,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退伍军人房地产税减免申请”,按工作人员指引提交材料、填写表格,完成申请提交。

四、相关说明

1.  BBL信息查询:BBL信息是申请必备要素,可通过纽约市财政局房地产信息门户(Property Information Portal)的地址搜索或BBL搜索功能查询,该门户同时提供房产评估、税收等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2.  材料要求:所有提交的证明文件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若为信托或终身产权房产,需额外提交信托协议或终身产权协议副本,具体要求可咨询财政局。

3.  地址变更:若享受优惠期间,申请人搬迁至纽约市另一处房产,可通过提交新的申请,申请优惠按比例折算转移至新房产。

4.  咨询渠道:若有申请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拨打311(纽约市内)或212-639-9675(纽约市外);发送邮件至纽约市财政局相关咨询邮箱;或前往各财政局业务中心现场咨询。

5.  表格下载:除邮件申请提及的申请表外,相关补充表格(如优惠注销表)可通过财政局官网下载,或拨打311索取。

 

>>了解更多资讯,查看 access.nyc.gov

https://access.nyc.gov/zh-hant/programs/veterans-exemption/#how-to-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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